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的特征是什么?
1、限制准入的资格。宅基地基本上属于无偿取得,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既不能申请宅基地,也不能购买宅基地。
2、不申请不予分配。符合资格准入的条件之后,还要每个农户家庭自主申请。不申请的话,不予分配。这就像一个学生不填贫困生表格,就不能领助学金一样。
3、限制数量和面积。一方面,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另一方面,每户家庭宅基地的使用面积不能超过标准。这两点体现了公平性和普惠性,说明宅基地制度是兜底线的。
4、限制使用和流转。宅基地只能主要用于居住,一般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如果超过两年不使用,也就是一直闲置着,还要由村集体收回。
根据最新政策,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这属于集体土地,只能通过内部转让完成流转。农民不想使用宅基地的,或者因为务工导致宅基地空闲的,可以经过合法程序向本村的农民转让。当然,这个要经过村委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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