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下:调解无效为程序性条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首先应该予以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感情确已破裂为实质性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
法定的离婚理由的必备要件有哪些
一、法定的离婚理由的必备要件有哪些
1、法定的离婚理由的必备要件有以下:
(1)协议离婚的必备要件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必备要件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法定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
法定离婚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配偶同居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两年的;
5、一方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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