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争议的,是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会对哪一方会有利。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一、被起诉后是不是可以协商
被起诉后可以协商。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没有规定调解只能在哪个阶段进行。庭前调解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则进行,强调在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双方在案件事实上没有争议,证据充分,是非明确,不需要大量调查取证的情况下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说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法官和书记员签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二、怎样进行房产纠纷法院调解
房产纠纷法院调解程序是:通知当事人、调解办案人进行调查、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需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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