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是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广州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1、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流动人员2、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发给居住证:1、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二、所需材料: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2、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4、房屋租赁合同(已备案过的)三、办理流程:现场办理: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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