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妇女能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要依据妇女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的成员而定,如果具有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就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一、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
出嫁女能否分到征地补偿款的这一问题,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就应当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分配权。
二、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可以分征地款
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村妇女离婚,丧偶后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婚,但其在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未分配到承包地也未分配到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夫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三、出嫁女最多能领多少征地补偿费
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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