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山户口本补办的流程
1、受理: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二楼屯溪公安分局窗口申请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办结: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4、送达:将补发的户口薄送达申请人
二、黄山户口本补办的办理条件
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三、黄山户口本补办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2、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居民户口簿〕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居民户口簿首页和记载有居民个人信息的内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居民户口簿首页、住址变动登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还需加盖承办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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