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将如何影响您的生活
(一)税收更加公平
在原有个人所得税分类制模式下,容易造成所得来源多且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所得来源少且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同时,由于资本所得的税负轻于工薪(劳动)所得,工薪阶层成为了个税缴纳的主体。税收公平难以体现。改革后实行分立型混合所得税制,对实行综合征收的部分所得,不分所得性质和来源,适用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符合税收公平原则。若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允许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纳税人将家庭负担计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这些改革将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与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所得挂钩,与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水平相适应。可以预见,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际效果极可能是中低收入或生活负担较重的人群税收负担减轻,高收入人群税收负担增加。个人所得税将更能体现收入分配职能,更加公平。
(二)个人自行申报责任加重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规定了纳税义务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的几种情形: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规定限定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情形较少,且实践中并未得到严格的执行。一旦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纳税人自行申报将成为个税征管的常态,个人的纳税申报责任将加重。纳税人也应学习相关知识,避免错报、漏报,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强化个税监管
建立分立型综合所得税制要求税务机关能够及时并有效的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加强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拟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5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便对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税务机关可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获取涉税信息。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从某种程度上为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铺平了道路。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对纳税人个人的税收监管,个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更易被税务机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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