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而2018年10月1日起则是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而2018年10月1日起则是最新的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税改革影响】个税改革后,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改革自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改革后,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缴纳税款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方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改革后,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统一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将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税率为3%。对于无法合并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计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纳税人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正确计算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充分了解自己的应税所得项目,选择合适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对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缴纳税款方式产生了影响。改革后,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统一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将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税,税率为3%。对于无法合并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计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纳税人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正确计算缴纳税款,并了解自己的应税所得项目,选择合适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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