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有利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权不能进行争夺,只能在对方当事人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条件时候申请变更。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二、继父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继父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继父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在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母抚养。
三、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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