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时间:2023-02-21 00:20:20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都应当准守合同的约定,若是有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若是没有约定的,按照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是非违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高;若是违约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调低。需要注意的是,若是合同同时约定了定金的,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股权转让的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确定的,如果没有当事人确定的,按照违约之后的造成的损失支付对应的违约金,但是不超过合同的标的恶的百分之二十进行规定。

一、股权转让如何估值有什么方法

股权转让估值的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股权转让的时间确认

股东转让出资后,可能出现股东名册与公司记载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或者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

全文9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权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