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子女没有义务承担。如果执行对象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案子会中止。父母不会坐牢,子女亲属也没有义务代为支付。终止和中止都必须有民诉法规定的法定事由,中止没有期限,除非该对象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死亡而又无继承人的。
子女有义务还父母的欠钱吗
父母的债务原则上和子女无关,应当由父母自行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已经去世,且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应当对父母生前所负的债务承担责任,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偿还其父母生前的债务。但是根据限定继承的规则,子女只以其继承得到的财产为限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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