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在分手时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因为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对方赠与的礼物,另一方予以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两者之间订立了赠与合同,因此赠与人只有在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与人之前,才可以撤回该赠与。如果该礼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则赠与人不得在之后要回该礼物。
七夕礼物可以要回吗?
七夕节的礼物一般不可以要回。恋人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一般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赠与对方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一般应视为赠与,而不能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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