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恋爱期间赠送的金首饰分手后要退回吗
理论上而言,在恋爱过程中所赠予的贵重金属与珠宝首饰通常不需要归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所赠送礼品的具体情况,这些礼品并不完全排除被要求返还的可能性。
1、在某些特定且合理的范围之内,依据社会交往的普遍习惯和日常生活的经验法则,恋爱期间的少量财物馈赠以及资金往来款项应当被视为维护情感关系的必要开支或是双方共同的消费费用,也就是说,这些款项应当被视为恋人间的普通赠与,不应被强制要求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前享有撤销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非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否则赠与行为一般是不可撤销的:
(1)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
(2)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履行;
(3)未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恋爱期间恋人间的大规模财物赠与以及资金往来款项如果超出了日常生活交往等合理范围,金额巨大,或者明确表示是为了促进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如彩礼、聘金等赠与,则应当被视为附带条件的赠与。
当双方未能达成婚姻关系时,赠与一方的赠与意图将无法实现,因此,赠与一方有权向接受一方以其继续占有属于不当得利为由提出返还请求。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给女朋友花钱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在情侣关系破裂后,关于曾经为伴侣花费的金钱,通常来说无法进行索回。
在支付转账时若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可进行追讨,或者在转账过程中明确注明此笔款项属于借款性质,那么便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诉讼等途径向对方提出归还请求。
在恋爱阶段发生的少量财物赠送行为及资金往来项目,应当被视为维护情感稳定所必需的开支或双方共同承担的消费费用,因此这些款项应当被视为恋人间的普通赠与,不应该被要求予以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前,仍有权撤销其赠与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之外,赠与行为原则上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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