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确立借贷关系存在的确切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据、欠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相关人员的证词陈述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则可例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