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法[2006]15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部组织起草了住宅与房地产、工程建设、市政公用、城乡规划等四个《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示范文本》电子版请从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
《示范文本》是推荐性、指导性的。各地应在《示范文本》基础上充实地方法规、规章的有关内容,并结合实际,对《示范文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
各地在使用《示范文本》时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政策法规司,以便适时组织修改完善。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住宅与房地产、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六月
内容简介
导语
具体内容
一、行政执法依据
二、行政执法项目依据及项目定义
(一)项目依据
(二)项目定义
三、行政执法主体
(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分类
(二)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
四、行政执法职权责任点
《住宅与房地产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表》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房地产市场管理
房产管理
房屋租赁管理
物业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