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监理工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正地进行监理,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也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其次,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施工企业在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管理的同时还应将所有在建工程建立工程台帐,每个工程每月根据仓库和工地实际使用材料,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时商定的材料价格和计价方式作出中间结算,对照工程合同,及时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以便向业主催收工程进度款。
然后,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国家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
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予办理开工,使那些有不良居心的发展商无机可乘。
最后,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时调解和化解矛盾。
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受合同的约束,应该自觉遵守。当双方由于对合同条文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争执时,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解,化解矛盾,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与支付程序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按期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结算等方式。按期结算是指按月或季度定期进行工程款结算,一般由工程师确认已经完工的工程量,然后根据工程量结算相应进度款。而分段结算则是按工程形象进度阶段来结算,如可分基坑、基础、主体、装饰几个阶段进行结算。而竣工后的结算则要求一次结清,主要用于工期较短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分批次预支款。除以上结算方式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还可以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约定其他支付结算方式,以提高工程进度款管理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如何加强工程进度款审核与管理的措施
审核工程量是工程进度款管理的的非常关键的工作,一般在审核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时,工程师需熟悉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涉及到工程计量的往来文件等,严格遵守工程量计算规则,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未按合同约定、超出方案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同时要做好过程记录:对质量审核、问题解决情况、进度影响因素、遗留问题等做好记录。针对变更设计和现场签证的审核,需要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计未生效的变更和签证内容,计算和核实好工程量,并及时书面记录变更、签证情况。对于索赔事件的工程量审核,要严格按照索赔事件审批程序,根据索赔资料分析索赔的责任方及准确计算出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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