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涉及到合同终止时,押金的退还事宜需依照如下几种情况进行详尽的分析:
首先,若承租方和出租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解约租赁合同,此时押金的退还应以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其次,若是由于出租方出现了严重的违约行为,致使承租方提出了解约请求,在此情形下,出租方有义务归还押金,并且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最后,若承租方自身存在违约行为,从而引发了出租方提出解约请求,那么承租方必须承担起违约责任,同时,出租方也有权利收回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