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干股算是合伙人,但是干股是持股人赠送的,并没有参与实际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1)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成立合伙公司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成立合伙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要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出资比例,才容易在发生纠纷和债务时划分责任;
2、确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同财产权、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利润的分配权和查阅账簿,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全额出资、分担合伙企业经营损失和债务、退出合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禁止竞业。只有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公司的经营;
3、合伙人主体资格考试,即使与亲友合伙,在成立公司之前,也要对合伙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合伙人的性格、能力、家庭状况、资产状况、是否有大额外债等;
4、财务账单必须明确,建立合伙企业,必须重视财务问题。明确财务,即使发生财务纠纷,也可以有据可依,不影响双方的利益和感情。
二、该公司债务由企业的投资人承担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特殊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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