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应该如何处理父母遗产
时间:2023-07-01 15:51:01 2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要严格按照遗嘱进行;如果没有遗嘱或者是遗嘱无效,且不存在其他遗赠扶养协议等;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子女作为同一顺位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但也有例外。例如: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适当多分;对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子女少分或者不分等。

父母遗产子女的配偶有权继承吗

父母遗产子女的配偶有权继承。子女的配偶不是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有例外情形。如果子女死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可以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前述作为的”主要赡养义务“,包括为父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主要的生活照料等。并且此种情形也不会影响孙子女的代位继承。

财产分割原则是: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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