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著作权归应该属于谁呢
时间:2023-06-27 09:14:29 3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视频著作权归应该属于视频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视频编剧、摄影、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编剧、摄影、作曲者有权按照与视频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报酬。

一、视频用别人的音乐算侵权吗?

侵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在想要使用别人的歌曲版权的时候,首先是要得到版权人的授权,未经授权使用别人的音乐制作视频并且进行广泛的传播的,就要负侵权的责任。

二、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可以判刑

以下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可以判刑:

1、未经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2、出版别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和销售假冒别人签署的艺术品。

根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邻接权的意义是什么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一词,而称作“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邻接权是指传统意义上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在不同的国家,上述三类狭义邻接权的具体内容也稍有区别。广义的邻接权,又增加了包括出版者权在内,几乎一切传播作品的媒介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有些国家甚至将与作品尚有一定差距的含有“思想表达形式”的制品或产品的传播权都归人了广义的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邻接权的提法,但著作权法的调整对象却包括了广义邻接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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