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会停止执行吗
时间:2023-08-16 18:14:27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会停止执行,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停止执行;同时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停止执行和中止执行的情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

关于起诉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我国行政诉讼法采用的是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起诉而停止执行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行政机关代表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因相对人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停止执行的。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只适用于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不适用于行政机关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新时间:2024-01-13 15:00:27
查看执行异议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执行异议 最新知识
针对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会停止执行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会停止执行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