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生育要领养孩子的,应当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因不能生育而领养孩子的,应当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当事人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且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领养人的身份证明,以及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领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福利院领养孩子能挑健康的吗
可以去当地福利院咨询。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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