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额与营业收入的区别:收入的范围比营业额大,收入包含营业额的内容,营业额指销售商品与消费者实收数额。
具体如下:
1、收入通常是在日常经营中形成的。常规活动是指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经营目标而进行的经常性活动和与之有关的活动。
2、收入在会计中可能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这可以是资产增加或债务减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即业主权益的增加。收益相关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导致业主权益的增加,而不会使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收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被视为收入。
3、收入仅包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不应包括向第三方或客户收取的款项。
4、收入是与业主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总额。收益应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
5、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销售收入是营业收入吗
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的区别及联系如下: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
1、销售收入:企业商品产品销售和其他销售所取得的收入。
前者的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代制品、代修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销售收入等。
后者的销售收入包括除商品产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和其他业务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以及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企业专项工程、福利事业单位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视同对外销售。
2、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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