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毕业之前,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确定了该毕业生可以招聘进来,先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也就是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签署,由学校统一发放,编号与学籍一致,以免毕业生再去寻找其他单位、已避免了用人单位再去招聘其他毕业生,学校有履行三方协议的责任,不向没有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发放报到证,也不由己学生档案,不办理党团关系结转和学习经历的提供,以保证三方协议的严肃性。
1、三方协议一般在毕业生毕业之前半年左右发到毕业生手中,同学们就可以去参加招聘会,寻找自己心仪的工作单位了。
2、不履行三方协议的一方要向对方进行赔偿,支付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才能够提出解除三方协议。
3、在校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到工作单位工作,这叫做在岗实习,身份还是学生,没有期限限制,一般学校也不会提前太长的时间发给同学三方协议表格,半年左右,在此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可以走改派程序,每个毕业生可以有一次机会;毕业以后和工作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第一年前三个月是试用期,以后是实习期,一年以后转正定级,实习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就是辞职了;该派是可以回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的,但是不接续工龄;辞职再就业就变成了社会人才,不能参加应届毕业生的招聘,但是可以接续工龄。
一、签完三方协议不想去了有什么后果?
三方协议实际上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一)毕业生毁约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有:
1、可能影响就业。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如果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再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
2、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招聘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会造成用人单位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
3、影响学校声誉。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出于对学校的怀疑,用人单位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这将对学校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产生影响。
之后就是由学校同意进行发放,然后在学生毕业之后就可以入职了。而如签订了第三方协议但是不想去了,那么对该学校以及学生的信誉会有极大的损害,所以在签订第三方协议之前一定要慎重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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