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犬人虐待犬只要承担责任吗?
不会,只会受到道德教育,如果狗不是他的,可以按侵犯他人财物处理。
我国《刑法》并没有将虐待动物列入犯罪,因此,虐狗不能判刑。但如果被虐待致残或者致死的狗比较贵重,且属于他人所有,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我国《刑法》奉行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更不能判刑。
但是,现实的层面上讲,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目前对动物施虐者的惩罚只能是道德上的谴责,难以形成惩戒。由于无法可依,动物保护者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小动物的权益行不通,只能用“以暴易暴”的手段与施害者对抗、对峙。
人与狗之间是因为相互依靠信赖才获得存在,而人与人之间是靠法律和道德来衡量,爱狗人士的爱心表达也应拿起法律武器来处理矛盾冲突,而不是盲目起哄,乱动私刑。
二、如果虐待别人饲养的小狗要承担责任么?
《刑法》(2015)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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