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一、合同承诺生效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合同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
首先,到达主义是指: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其次,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再次,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最后,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即一项要约的承诺于同意的表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
二、合同需要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呀
合同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三、要约生效以后能撤销吗
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时生效,而在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要约人是可以撤销要约的,要约撤销后就会失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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