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一、民法典规定承包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承包合同约定免责条款的,如果条款免除一方的责任,排除对方合法权利的,该免责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格式合同什么条款无效
第一,合同中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以下情形之下可以推翻合同: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5、免责条款有以下情形的属于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格式合同条款具有以下情形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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