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能因父母重男轻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女儿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的老人的义务。因此,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首先可以选择跟子女沟通,让子女支付赡养费,其次也可以让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参与调解,解决子女与老人之间的矛盾,让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还达不成一致的协议,老人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支付老人的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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