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能因为父母重男轻女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父母需要赡养时,应当依法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拒不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再婚后女儿拒绝赡养怎么维权
再婚后女儿拒绝赡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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