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老板欠我几百块钱工资,他不想给我,他就找了一个理由说我搞了他女朋友,但我真的没有跟他女朋友发生任何事情,当时我也跟解释了,他说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后来第2天他打电话给我叫去我拿工资,过了2天我就跑过去找他拿工资,以后他就说请我去洗脚,租了一辆私家车把我拉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后来他们4个人就打我,我在反抗中从包里拿了一把刀,把其中一个人刺伤了。重伤,我这是属于防卫过度吗?
律师回答:这是属于防卫过度。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条件确定,建议委托辩护人会见当事人,阅读案卷,查清案情,最后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
关于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行为也属于防卫行为,只不过不符合第五个条件即限度条件,而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刑法理论上一般认为,防卫行为的必要限度,应同时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方面要看防卫行为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另一方面要看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是否基本相适应。至于造成的“重大损害“是指过当行为造成的不法侵害人的重伤、死亡或者财产的重大损失。行为人对过当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害一般是过失的,但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心态。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其定罪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后果来确定罪名,注意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对防卫过当的行为,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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