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经过处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通知后,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但是不出庭进行作证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但如果证人是被告人的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可以不用出庭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一、刑事案件证人必须要出庭作证吗
刑事案件证人不必须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
二、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不到庭一般法院就会按缺席来进行判决;如果对于必须要进行被告出席的必要,那么就会进行两次传唤,如果始终不到庭的知,那么就会进行采取拘传的措施,从而来进行审判。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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