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2-04 18:07:20 3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预售是指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告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房屋预售实行许可制度,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

一、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我国于2020年12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还没有完工或者已经完工的房屋向社会公开销售,从而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产价款的合同;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时候,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这个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在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

3、司法解释规定了多种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例如:如果因为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房人正常居住使用,买房人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何为商品房预售许可

商品房销售分为预售和现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商品房预售条件也作了基本一致的规定。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对外预售。开发商在对外销售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全款购房合同多久可以拿到

对于全款购房多久可以拿到合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购房付款之前需要依法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

因此买方可以催告卖方及时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或进行房屋预售合同的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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