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确定了继承遗产份额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放弃遗产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放弃继承财产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时,是否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首先得先明确继承的法律行为。
而当前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是,放弃继承财产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此不需要得到其他人的回应,便可以获得放弃的效果。并且,实践中以下几种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一)订立遗嘱;
(二)放弃继承权;
(三)撤销委托代理;
(四)免除债务;
(五)追认无权代理;
(六)发布悬赏广告。
不过,虽然放弃继承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是放弃继承财产需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否则将不能取得自己想要的法律后果。
按规定,放弃继承财产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时间。得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
(二)
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时,需要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并不能以默示的方式,比如口头上明确表示,或是书面表示放弃的,都是正确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三)
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时,继承人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继承人还小的时候一般是不能放弃继承权的,就算是有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为主张。
(四)
真实意思表示。跟一般订立合同时一样,要是被人欺骗、威胁或者胁迫的情况下主张放弃继承财产的,比如其他继承人强迫继承人弃权的,那么就不算是真实意思表示,而且这种放弃还会被认定为无效。
二、遗嘱公证后还可以反悔吗
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中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全文9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