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时间:2023-03-09 19:50:15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而言,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及房屋产权;二、注意核对屋内设施清单及数量;三、注意租金费用以及支付方式级租赁期限。其中,对于租赁期限来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四、注意违约责任及租赁物维修条款;五、注意保留合同复印件和付款收据或发票。最后,若承租人想转租房屋,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门面房转租注意事项

1.转租房屋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转租期限不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租人是否拖欠租金。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土地使用权转租需要获得出租方的同意吗

1、土地使用权转租需要获得出租方的同意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租赁期限不低于六个月的,必须要签署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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