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是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决定、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举行拍卖会等等。法院执行拍卖房子之后剩余的钱是全部归还于被执行人。
一、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序主要分为七步,分别是评估价格、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案。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后剩余的钱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执行拍卖房子后剩余的钱,需要返还给被执行人。
民间的债务纠纷法院都会公正的去处理,拍卖的钱财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法院收到了拍卖的全款以后,首先法院会将钱给银行,将债务人的贷款进行还款;其次如果有多个债权人出现,房产进行过多次的抵押,那么会依次清偿债务直到还款全部;最后就是结清法院的相关的费用,例如评估费、拍卖费、法院的诉讼费以及律师费等等。
三、法院执行拍卖房子流程需要多久
法院执行过程中,对房屋的拍卖没有确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实践情况,一般可在六个月左右完成。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
(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
(四)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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