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由车管所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由车管所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吸毒记录)
二、办理材料
在使用有效期内,请正副本复印。
证件需是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请正反面如样版规范复印。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并有4张免冠1寸的白底照片
可现场领表或网上车管所下载,请按样表格式填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预约
申请人登录网上深圳交警http://www.stc.gov.cn预约。
2.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凭预约号到受理窗口办理申请(即时)。
3.受理: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由车管所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东环二路交警中队院内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10元/证
八、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2016年)
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复函》(2007年)
第四条对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发放驾驶证,收取驾驶证工本费每证10元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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