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辈遗产在继承人中的分配问题,孙子与孙女的权益分配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法律明确规定了孙子与孙女均有权参与遗产继承,但其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应与其他合法继承人持有相同的权利比例;而女儿则不能享有任何继承权益。
当父母离世后留下了丰富的财产遗产时,首先考虑的是是否存在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以对此作出安排。
若无遗嘱或协议可循,则应适用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处置,按照顺序依次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获得继承。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再,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将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文4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