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可以拥有公司的股权,而有些出资人出资后,没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权登记,而是以他人名义进行登记,这就是股权代持。
个人如果想退出代持股份的,可以将股份转让给实际出资人或者第三人,并且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付款期限
一、股权转让付款期限
一般是3个月。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
二、股权怎么转让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三、股权是什么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股份则是指公司资本的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股权是基于股东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但是还有其他股东的权利。
就一个具体的公司而言,股东的股权产的所有权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首先股权来自于所有权,股东将自已所有的财产交给公司,才换取了公司的股权,因而这一交换并未因股权登记与承认而完全完成。因此股权中所包含的经济利尚未实现。股东虽然与自己所投人的那部分财产相脱离,但股权却又将他与公司的全部资产相联结起来,他必须密切关注公司整体资产的运作,才有可能实现自已的经挤利益。其次,就个别股东而言,他虽丧失了对其原有财产的自由支配权,即所有权,但公司总体上,仍属于全体股东所共有。从整体上看,全体股东似乎仍享有所有者的地位和权利。尽管股权与公司财产的所有权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但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就其权利人承担的责任不同股权持有人对社会的责任依股份经济的特殊规则承担,可以是有限的,也可以是无限的,多数是以其特有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权与所有权是两个联系密切但又有重要区别的法律概念。
二、有关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
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三、股权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股权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二、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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