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出生证明,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孩子出生信息、父母信息、丢失原因等。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父母身份证、户籍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办。
一、出生证明超过六个月还能办吗
根据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但要提供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或相应的病历资料复印件,以及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还必须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声明》。以上资料不全的,应由新生儿父母提交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小孩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理
如果《出生医学证明》秩了,应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i]指定的签发机构办理。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需提供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
等相关材料,签发机构经审核并依据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予以补发。
三、孩子十几岁了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
给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证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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