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职职工的门诊理赔,原来起付线是2000元,现在降到1800元,门槛降低了,这对职工来说是很大的利好消息。另外,在职职工在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理赔比例有提高,去年调整以后是60%,今年再提高10%达到70%,这是一降一升。
第二,大型检查,使用贵重医用材料的理赔比例有所调整。原来贵重医用材料超过500元以上的是50%自付后,余下的50%进入理赔范围,再按照比例理赔一部分。比如要做一个2000元的大型检查,首先有1000元是要自付的,剩下1000再按比例付。现在调整成70%进理赔范围,如果一个
2000元的检查,个人先负担600元,剩下的1400再按比例负担。假设后期按90%理赔,比较一下调整前后参保人理赔的金额:
调整前理赔后得到的费用:2000×50%×90%=900元
调整后理赔后得到的费用:2000×70%×90%=1260元
同样是花了2000元钱,原来理赔后才拿到900元,现在可以理赔到1260元,这个政策调整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尤其对一些大型医用材料。
第三个政策,对参保人员安装人工器官的最高理赔标准提高20%,调整幅度也是很大的。
这三项政策中,除了第一项明确针对在职职工,剩下两项包括在职职工、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包括公费医疗、离休干部,都按照这个政策执行。应该说覆盖面非常大,达到一千多万人。
北京医疗保保理赔范围及比例:
一、医保起付线2000是在职门急诊,一年累计超过2000以上部分,社保理赔50%。
实例:
一年中,疾病门急诊及定点药店购药共花了5000元,社保理赔(5000-2000)*50%=1500元,自费:3500元。
二、住院和门急诊的政策是不同的。住院每次结算,基本医疗理赔的个人就不用付了。譬如5万,个人应自负1万,则个人只掏1万的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那4万元。
但是个人自负部分还是多,医保的大额互助还可以理赔。也就是说每次住院个人自负超过1300的(第二次以后的起付线变为650了),还可以把票据拿到单位,由单位再次申报。这次就是超过1300/650以上部分按照分段比例理赔了。
举例:
第一次疾病住院共花了15000元(全部是在一级的医保定点社区医院),社保理赔(15000-1300)*90%=12330元,自费:2670元。
第二次疾病住院共花了60800元(全部是在三级大医院,其中800元自费药),社保理赔(30000-650)*85%+
(40000-30000)*90%+(60000-40000)*95%=24947.5+9000+19000=52947。5元,自费
7052.5+800=7852.5元。
年度中只要超过就可以保销。但最好到年底汇总一年的再去理赔。这样超过标准的部分就相应多些。医院可以变更的,但前提是先变更,后看病。关于医院除了你选择的医院以外,专科的医院是可以不用选择就能够理赔的,如北京中医院,北京妇产医院等。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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