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其余为继承财产。配偶一方死亡时,应当先确定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一级继承人继承和分割遗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一、夫妻是否可以联名立遗嘱
夫妻是可以联名立遗嘱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将一方的财产分出来的,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夫妻双方是可以共同立有遗嘱,把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夫妻双方在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二、丧葬费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遗产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归被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该相等。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已尽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份。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得分配或者少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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