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胁迫写的欠条的法律效力是不确定的,即属于效力待定。
一、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抵押合同的效力可根据行为人是否存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是否存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因素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若是满足上述三要素,即可认定为有效合同;若是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三要素,即可认定为无效合同;若是行为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合同被追认前为效力待定合同;若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可撤销情形的,为可撤销合同。
二、手写借条没有按手印是否有效
没按手印的手写欠条有法律效力,但签字、盖章、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欠条不需要明确一定要按手印。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手写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借条有异议可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作有效证据使用。
三、合同中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拘束力,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之后是否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的状态。
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哪些种类?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除此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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