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参保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企业参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建筑单位工伤保险参保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社保征收部门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
2.受理
征收窗口核验申请材料,申请项目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
征收部门审核材料,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与提供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一致的予以参保。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单位提出补正要求。
4.办理结果
材料与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一致后,征收部门予以参保登记。
全文3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