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献血犯法,我国是无偿献血制度。捐赠血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违反法律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应受到法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生产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客体为国家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者生产血液制品。供应单位应当预见本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他人健康受损的后果。
二、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满足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等条件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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