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献血也算无偿献血。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严禁血站违反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血。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无偿献血政策
1、医疗用血后的血费报销。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一个献血证相当于1200元人民币,献血1000毫升以下时,自己可以三倍报销医疗用血;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
2、用血紧张时优先用血的凭证。
3、到外地就医时用血享受当地用血待遇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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