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开封的商品商家不退货怎么办
消费者知道商家不退货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应该理直气壮的维权,如果对方仍不退货,除可以向工商局或者“消协”投诉外,也可到法院对卖家提起诉讼,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进行商品使用、未破坏原包装并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家都应配合退换货物。如果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行为的具体情形,规定了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
1、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等。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n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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