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的债权债务如何约定由转让方和受让人自行协商约定。一般常见的约定方式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承担。
如果股权时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的,则债权债务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一、新股东的责任
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四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
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
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何种情况下新股东应对原股东存在《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情形对公司债权人
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新旧转股协议损害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利益约定的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第三人或标的公司,如约定原股东对债权人责任转让给新股东。但股权出让方与股权转让方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有效。基于此,会出现新股东基于自愿而形成与原股东共同向第三人或标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的过错。
就股权转让的受让人而言,如果其明知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而仍接受转让的,应推定该受让人明知其可能会因受让瑕疵股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其愿意承受。
上述两种情况之外,新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三、股权融资和股权转让区别
1、涉及的当事人主体不同。
股权转让合同由转让人(原股东)和受让人(新股东)签订,除优先购买权和是否同意转让外,不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而增资扩股合同由公司原所有股东与新股东签订。
2、目的不同。
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实现股权流动,以出让股权为代价取得其他交换价值,不具有扩大企业资金的目的。而增资扩股的直接目的就是扩大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公司可用资金。
3、法律后果不同。
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持有在公司中的股权。而增资扩股的法律后果是原股东人数和身份不变、股权持有比例减少,公司股东人数增加。
4、法律依据不同。
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71条、第72条、第141条等条文。而增资扩股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34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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