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帮友换房反成"无房户"76岁老人怒告10年好友
时间:2023-06-10 11:33:39 5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76岁的李老汉十年前出于好心拿自己租赁的房子与他人置换,费尽周折,帮朋友解决了难题。却没想,转眼间老母鸡变鸭,最后自己连个养老的窝儿都没了。李老汉无奈走进法院,毅然将相交10年的老友唐先生告上了法庭。

十多年前,李老汉与唐先生是忘年之交。李老汉原居住在九江路上,面积有房屋18平方米。唐先生居住在浦东乳山路,房屋建筑面积有50余平方米。另外,唐先生在浦西广西北路上尚有一间16平方米的底层店面房。

1993年,经协商,李老汉同意将自己的房屋通过置换方法帮助唐先生吃下广西北路店面后间7平方米的房屋。嗣后,在李老汉的大力协助下,经过环环套换,最终唐先生如愿以偿拿下了店面后间的房子,李老汉则住进了唐浦东的房内。期间,李老汉多次要求把自己的户口由唐先生店面后间迁到浦东房内,均被拒绝。

1996年11月,唐出资购下了浦东乳山路公房的产权。随后,唐又将广西北路的前后两间房屋合并变更到女儿名下。李老汉获悉后,要求唐按当初对换原意将乳山路房屋产权过户给自己,遭唐拒绝。李老汉这才惊觉自己竟成了“无房户”,一气之下将唐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乳山路房屋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形式上看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为被告。但原、被告未对双方换房后租赁权人的变更期限进行约定。法院最后判决确认李老汉为乳山路房屋的使用权人,唐先生应当协助李老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李老汉应于判决生效后支付产权款及利息。

来源:新华网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公房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新时间:2024-07-11 16:00:19
查看公房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房 最新知识
针对好心帮友换房反成"无房户"76岁老人怒告10年好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好心帮友换房反成"无房户"76岁老人怒告10年好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