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虽然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是其还是有区别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有两个,一个是主观目的,一个是所侵害的对象。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要是想通过破坏财物来达到报复泄愤等目的,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为了损害财物的价值;前罪侵害的对象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后者是侵害所有权。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