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全资和国有独资的区别是什么
1、国有全资和国有独资的区别如下:
(1)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2)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什么是国有独资
1、国有独资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国有独资企业是按照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区别如下:
1、国有全资公司就是企业在成立时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资本的所有者为国家(国资委管理)一家。这里国有全资是相对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国有控股一般指国家占有的股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其它的股份有民营股份或者个人股份,国有企业由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
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国家。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主席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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